2026职务侵占罪部分退赔酌定从轻:赵飞全律师详解莫某案八十四万侵占二年实刑

2026-06-14

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退赃退赔并非“全有或全无”——即使仅退还了部分款项,法院在量刑时仍会将其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考量。本文结合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莫某职务侵占案,系统解析部分退赃的量刑效果。

2022年4月至2024年6月,莫某系广西某某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主要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客户对接及货款催收工作。在此期间,莫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要求客户将货款转入其个人微信或银行账户,随后将款项占为己有并挥霍一空。截至案发,莫某共侵占公司货款846932元,虽已退还202000元,但仍有644932元未退还。2024年12月,莫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莫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莫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其积极退赔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莫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莫某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644932元。

本案的量刑分析表明:侵占金额84万余元(数额较大区间,法定刑三年以下);退赔20万余元,法院作为酌定从轻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从量刑来看,部分退赃虽然无法改变定罪结论,但法院明确认定其具有酌定从轻价值,在法定刑幅度内予以从轻。如果在侦查阶段就尽早启动退赃谈判,争取全额退赃并取得谅解书,量刑结果可能更为理想。

职务侵占罪退还部分款物,法院会综合考虑全案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退还部分财物能体现出其一定的悔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会依据这一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对犯罪嫌疑人适当从轻判处。

退赃退赔的时机与金额直接影响量刑效果。全额退赃 + 取得谅解书,是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的最有力筹码;部分退赃 + 认罪认罚,只能作为酌定从轻情节,无法保证缓刑。从莫某案的判决可以看出,辩护律师应当在案件早期即介入,通过梳理侵占金额、沟通被害单位、协商退赃方案,尽可能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实现全额退赃,为争取缓刑奠定基础。

赵飞全律师提醒,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部分退赃虽然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但从轻不代表免刑。如果侵占金额较大且无法全额退赃,仍可能面临实刑。职务侵占罪,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能够帮助当事人在退赃退赔的博弈中找准时机,依法争取最有利的量刑结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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