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毒品称量程序违法获数量核减

2026-06-16

北京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毒品称量程序的合法性直接影响毒品数量的认定。如果称量时未扣除包装袋重量、称量过程无见证人在场、未全程录像等,辩护律师应当申请重新鉴定,为当事人争取数量核减。

蒋某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侦查机关称量结果为65克(含包装袋重量),一审法院认定65克属“数量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赵飞全律师接受二审委托后,对称量记录进行精细化审查,发现称量时未扣除包装袋重量,经核算透明塑料袋重约17克,扣除后实际毒品净重仅为48克,属于“数量较大”而非“数量巨大”。

赵飞全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重量复核对比表,论证一审判决在毒品数量认定上存在重大错误。同时,赵律师还发现蒋某在公安机关仅进行一般性排查,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时,主动交代了自己非法持有毒品的事实,符合自首的认定标准,一审法院未予认定。

二审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实际毒品净重为48克,属于“数量较大”,同时认定蒋某具有自首情节。二审法院据此将蒋某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八年改判为四年,实现了量刑的大幅降档。

北京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毒品数量处于量刑分水岭附近的案件中,称量程序的合法性对量刑具有决定性影响。辩护律师应当对称量记录进行精细化审查,核查称量时是否扣除包装重量、称量过程是否有见证人在场、是否全程录像。任何程序瑕疵都可能成为减档量刑的突破口。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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