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造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制造毒品含量极低获从轻判决

2026-06-16

北京制造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虽然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在死刑案件中,含量鉴定具有重要价值。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知名的制造毒品罪辩护律师,在含量鉴定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025年,刘某(化名)在某郊区民房中自行制造甲基苯丙胺。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在刘某的制毒窝点现场查获了大量疑似毒品物质,包括液体状和固体状物质,共计约8公斤。公诉机关指控刘某制造甲基苯丙胺8公斤,属于“数量大”,应当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刘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毒品含量。赵飞全律师向法庭申请对涉案毒品进行含量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涉案毒品含量极低,大部分物质系掺杂物质,实际有效毒品成分极少。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指出:虽然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在本案中,毒品含量极低的事实应当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刘某构成制造毒品罪,但综合考量毒品含量极低、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从轻判处。

北京制造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制造毒品罪案件中,辩护律师应当主动申请含量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毒品含量极低,应当在量刑辩护中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请求从轻判处。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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