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苏某(化名,23岁),系某高校研究生,自2023年起担任初三女生小雨(15周岁)的数学家教。两人相处融洽,小雨对苏某产生朦胧好感。寒假期间,在小雨主动表白后,二人多次自愿发生性关系。小雨父母偶然发现聊天记录后报警,苏某被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追究刑责。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投案自首,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公诉机关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提起公诉。苏某的家属在审判阶段委托了专业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律师赵飞全律师。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后,经阅卷和会见发现,苏某具有多项法定从宽情节。赵飞全律师围绕“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未造成实质损害”等核心从宽情节展开辩护。
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第一,苏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苏某到案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第三,苏某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部分化解。经专业心理评估,案发后被害人情绪稳定、认知正常,未出现与性侵害相关的典型创伤症状,未造成实质性身心健康损害。
第四,苏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其犯罪系因法律意识淡薄、情感关系错位所致,主观恶性不深。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心理评估报告,论证抽象危险犯的“危险推定”并非绝对,辩护人可通过提交被害人心理评估报告,证明案发后被害人情绪稳定、认知正常,未出现与性侵害相关的典型创伤症状,从而否定抽象危险的实质存在。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为苏某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最终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这一结果体现了减轻刑罚的辩护目标。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专业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律师通过整合多重从宽情节成功实现减轻刑罚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准确把握了“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未造成实质损害”等核心从宽情节,通过提交被害人心理评估报告,成功论证了抽象危险犯的“危险推定”并非不可推翻。专业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量刑辩护中善于整合多重从宽情节,充分体现了其在量刑辩护中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