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办案机关:滨江区公安经侦支队、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化名);涉案当事人:盛某(丙商贸公司实控人)、葛某(丁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戊实业公司负责人),三家企业均为实体生产贸易企业。涉案发票:三家公司 2025 年 5—8 月互相循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 62 份,价税合计 782.56 万元,增值税税额 90.03 万元,三家开票后各自全额按期申报缴纳对应销项增值税,受票方同步抵扣等额进项,进销项税额完全持平。案发缘由:丙商贸公司 2025 年计划向本地农商行申请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授信审批要求企业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以上,盛某经营的丙公司账面营收不足授信门槛,经葛某、廖某协商一致,三家实体企业在无实际货物购销前提下,采取闭环环开、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票的方式虚增账面销售收入,全部发票对应税款开票方足额完税,进项受票方等额抵扣,全链条国家增值税税款零流失,所有发票仅用于优化财务报表、向银行提交授信材料,没有用于骗取出口退税、虚列成本少缴增值税。2025 年 9 月,税务大数据风控预警三家企业短期内大额闭环开票线索,移送滨江公安立案,公安以盛某、葛某、廖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机关初期观点:无真实货物即开票,符合虚开形式要件,涉案税额超立案标准应当起诉判刑。盛某委托专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赵飞全代理辩护,办案区间 2025.10—2026.01,适用 2024 司法解释融资增信虚增业绩出罪条款。全案关键事实:三家企业均为正常持续经营实体,环开取得的贷款全部用于企业原材料采购、员工薪酬发放,资金没有挪用、出逃;全环节增值税足额缴纳,无任何国家税款被骗取、流失结果。 二、辩护过程
(一)办案步骤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分别前往三家企业调取银行贷款合同、贷款资金流向凭证、各月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核实贷款资金全部用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先后四次与滨江检察院公诉人面谈沟通,提交法定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同类闭环开票不起诉判例 21 份;协助三家企业与开户银行重新规范授信材料,更换合规融资方案,消除违规用票融资遗留隐患。
(二)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词
盛某、葛某、廖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起诉辩护词尊敬的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专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赵飞全接受三名嫌疑人委托,现就本案发表法定不起诉辩护意见: 从主观目的看,三名被告人闭环开票仅为企业融资增信、虚增营收满足银行授信条件,不具备骗取抵扣增值税税款的核心犯罪目的,契合 2024 年新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二款法定出罪情形:为融资、虚增业绩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无税款损失不以本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本罪立法初衷是打击通过虚开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造成国库税收流失的犯罪行为,融资闭环开票行为人主观上无侵占国家税款的意图,欠缺本罪必备主观构成要件。
从客观危害结果,全案闭环开票进销项税额对等,三家开票主体全额完税,进项抵扣等额,国家未产生一分钱增值税损失,不具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实害结果要件。区别于单向虚开、受票方虚抵进项造成税款流失的典型犯罪形态,本案开票本质仅扰乱发票行政管理秩序,属于行政违法范畴。
三家企业均为存续多年实体经济,贷款资金全部投入实体生产,没有利用发票从事偷税、骗税、洗钱等违法犯罪,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最高法配套裁判指引明确:单纯环开、对开用于融资,全额完税无税款损失,不纳入刑事打击范围。
本案可以由税务机关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进行行政处罚,无需动用刑事刑罚手段,恪守刑法谦抑原则。
综上,本案完全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恳请贵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后续补充工作
律师协助三家企业完成财务制度整改,建立融资合规风控机制,向检察院提交《企业合规整改报告》,证明企业后续不再采用违规开票方式融资。
三、处理结果
滨江区检察院检委会审议后,严格适用 2024 两高新司法解释第十条,于 2026 年 1 月 9 日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书,全案三名当事人不起诉;税务部门对三家企业发票违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刑事案件终止。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 2026 年年初闭环对开融资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定不起诉标杆案例,充分印证新规下专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精准适用司法解释实现全案出罪的辩护价值。其一,新规明确融资虚增业绩出罪规则是本案胜诉法律基石,彻底改变以往只要无货开票一律定罪的旧裁判逻辑,当前全国司法统一口径:闭环环开、全额完税、仅用于融资增信,无骗税目的 + 无税款损失直接排除刑事追责。其二,实务中大量中小微实体企业因融资困难通过对开、环开优化报表,此类行为只要完税无税款流失优先行政处置,不再刑事入罪;而一旦出现受票方虚抵进项、少缴税款造成国库损失,则仍可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其三,律师办案重点在于固定完税凭证、贷款资金使用流水两大关键证据,从税款未流失、资金用于实体两个维度夯实出罪事实,也是赵飞全律师本案辩护的核心抓手。其四,企业合规整改加速不起诉落地,检察机关在涉税案件中越来越看重涉案企业事后纠错整改态度,专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指导企业完善财税合规,成为不起诉重要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