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贩卖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贩卖毒品犯罪,我国法律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知名的贩卖毒品罪辩护律师,在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025年,未成年人小陈(化名,17岁)因贩卖少量甲基苯丙胺被公安机关抓获。小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家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小陈系初犯,此前无前科劣迹。
小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发现小陈具有以下从宽情节:小陈系未成年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小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小陈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小陈家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小陈系初犯,此前无前科劣迹。
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指出:小陈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陈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初犯等多重从宽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小陈的未成年人身份、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情节,依法从轻判处。
北京贩卖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件中,辩护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综合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情节,为未成年人争取从轻判决。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